关于成立四十八团大宗农产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的通知

来源:四十八团  作者:四十八团党政办  录入:四十八团  添加时间:2015-10-27 13:26  点击量:   
 

 

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部门:
为切实做好四十八团大宗农产品管理工作,着重加强对棉花、红枣等大宗农产品的收购、加工、销售的管理力度,规范农产品供销市场秩序和行为,经团研究决定,成立四十八团大宗农产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。
一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
 长:胡 斌 团党委书记、政委
李 博 团党委副书记、团长
副组长:袁洪武 团农业经营公司董事长、党总支书记
尚建平 团党委常委、政法委书记、武装部长、工会主席
易华强 团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、党支部书记
王快大 团党委常委、副政委、纪委书记
刘国新 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
罗 健 团党委常委、副团长
成 员:刘文新 农业经营公司总经理
刘凤霞 纪委副书记、监察局局长
张 宝 党政办主任、机要科长、信访办主任
赵志国 政工办主任
谭 伟 政法办主任
何新军 经济发展局局长、项目办主任
马晓燕 财政(财务)局局长
镡 虹 社会事业发展局局长
孙景凤 妇女联合会主席
李宏星 武装部副部长
高新国 司法所所长
黄海荣 经济发展局科员
陈文地 农业经营公司党总支副书记
杨新喜 农业经营公司副总经理
李立峰 农业经营公司副总经理
张会领 农业经营公司综合部经理
吴实践 农业经营公司财务部经理
李 鹏 农业经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
马福岩 农业经营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
陈 斌 农业经营公司生产经营部经理
龙 淼 农业经营公司综合部副经理
周爵高 综合加工厂厂长
甘云龙 派出所所长
二、团大宗农产品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
(一)制定大宗农产品管理政策,确定收购结算价格。
(二)负责大宗农产品采收、收购、加工、销售、结算、安全生产、市场流通管理等各项工作。
(三)组织开展大宗农产品管理工作的监督、检测、通报。
(四)开展大宗农产品收购政策的宣传,化解和处理收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。
(五)落实大宗农产品管理办法与责任追究。
三、下设五个工作组
(一)棉花及其副产品管理及销售工作组
组 长:袁洪武
成 员: 刘文新 刘凤霞 何新军 李立峰 龙 淼   
         吴实践 周爵高 黄海荣 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综合加工厂
办公室主任:周爵高(兼)
(二)红枣产品管理及收购工作组
组 长:袁洪武
成 员:刘文新 刘凤霞 何新军 马晓燕 黄海荣
        杨新喜 李立峰 龙 淼 马福岩 吴实践    
        李 鹏 张会领 陈 斌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农业经营公司生产经营部
办公室主任:马福岩(兼)
(三)棉花、红枣产量鉴定工作组
组 长:袁洪武 罗 健
成 员:刘文新 刘凤霞 杨新喜 李立峰 龙 淼  
        黄海荣 马福岩 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农业经营公司生产经营部
办公室主任:马福岩(兼)
(四)安全保卫组
组 长:尚建平
成 员:谭 伟 李宏星 甘云龙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政法办
办公室主任:谭 伟(兼)
(五)宣传报道组
组 长:王快大
成 员:赵志国 石 莉 伏照磊 
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设在政工办
办公室主任:赵志国(兼)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第三师四十八团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5年10月18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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